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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降至10%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4-25 11:02: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从昨日起,适当调整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一些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有所下调。
  
  和以前政策相比,这次的新规只是略有调整,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过去一台笔记本电脑统一按完税价格5000元、20%税率征税,要交1000元税款;现在完税价格调低为2000元、税率也降为10%,这样一台电脑只要交200元的税,比以前少了800元。
  
  另外,过去200万以上像素的摄像机按完税价格10000元计,征收20%的税,即征税2000元,现在摄像机不分像素,一律按照完税价格4000元,10%的税率征税,只要交400元的税,等于每台省了1600元。
  
  海关总署表示《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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