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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2-27 14:42:19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北京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已于近日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北京市地税局正在抓紧向全市5.4万多户营业税纳税人进行调研。据了解,天津、重庆、江苏和深圳也正在积极申请试点。

    北京市7月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消息昨日传出后,本报记者当天就此联系北京市地税局和北京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但未获得回应。

    据本报记者了解,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等。

    试点方案发布后,北京市迅速反应,2011年12月28日,北京市财政局透露,北京市政府已正式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目前,北京市试点改革已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财政部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综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本报记者赵鹏报道

    ■解读

    地方为何抓紧申请

    避免市场资源配置不公

    据《经济观察报》昨日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称,各地积极申请“营改增”试点,是地方政府的一种应急反应。上海已开始试点,这样必然会形成税收洼地,使得市场资源配置向上海流动。正是因为试点势必造成税负不公,所以“营改增”必然会迅速在全国铺开。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中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是全国总税收的42%,前者是国税第一大税种,后者是地税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说是这一轮税改中的头等大事,也是第一大税制改革,其改革难度相比近年其他税制改革大得多。

    对纳税人有何益处

    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税负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前天接受采访时介绍,我国自1994年施行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以来,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而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小额纳税人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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