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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制定《信息安全条例》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11-17 11:02: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其中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92名人大代表在3个议案中提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国家信息安全,建议制定互联网法、网络信息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的《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作了规定。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的意见,并认为,互联网信息活动亟须法律规范,但网络世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也是当前现实世界的各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进行调整。有关部门建议先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就互联网立法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并在条例实施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立法方案,以解决当前互联网缺乏法律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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