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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扶持中小企业成"系统"工程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10-06-22 11:41: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9年年底,由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主办的“推动自主创新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布会在南京国展中心召开。江苏全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及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

  发布会上,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的一席话突出了江苏对于中小企业的重视:"中小企业在江苏省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据统计,全省现有中小企业95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全省经济总量的60%,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收入。"

  吴小明认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占有主体地位,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也遇到一些困难,"融资难"是其中之一。针对普遍存在的"融资难",江苏省运用政府采购平台,协调金融担保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推出了"政府采购融易贷"信用担保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财政厅还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10条具体意见,中小企业在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将得到全方位的支持。

  《意见》对中小企业的范围作了界定,明确规定所扶持的中小企业应该符合国家中小企业标准,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代理销售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该中小企业为直接提供工程、服务的各类企业。

  《意见》同时规定,要明确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标份额比例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向中小企业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具体比例,要求各级采购人积极采取措施、财政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达到规定比例。在评标中,明确规定给中小企业评标加分的幅度,公开招标中应在价格评分项目方面给予中小企业5%~10%的价格扣除,其他采购方式中优先确定中小企业参加谈判、询价,中小企业报价不高于大企业当次最低报价10%的,应当将合同授予中小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业的投标产品是自主创新、环保节能等产品的,除给予中小企业的相关加分外,还将按照相应政策规定的最高标准同时给予优惠。

  《意见》明确规定,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预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另外,江苏省还将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引导。对中小企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中小企业了解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特别是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过硬、履约诚信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引导中小企业更新发展观念,积极培育政府采购优秀中小企业供应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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