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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通过认证可能优先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0-06-03 09:16: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工信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是指由企业自愿申请,通过认证机构证明相关电子信息产品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家推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认证活动。

  根据《实施意见》,国家认监委与工信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对其生产、销售、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申请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强制性认证对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结果的采信;争取财税部门对满足国推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要求的产品及相关获证企业给予各种扶持鼓励政策;争取国家政府采购部门对通过国推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产品优先进行政府采购;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推动国推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国际互认;制定相关措施,促进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据悉,实施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产品目录由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调整、发布。国家认监委与工信部组织编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实施规则》,确定认证用标准、技术规范、程序和认证证书。从事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检测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等应当依法设立,并具备国家认监委与工信部共同确定的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机构或实验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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