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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通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李晓玉  发布于:2010-04-13 13:23:01  来源:通信信息报

  近日,上海法院开通“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查档者只要证件手续齐全,就可以到就近的法院,通过办理远程申请查阅全市任何一家法院案件的电子影像内容。据悉,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个面向社会公众、三级法院联网、支持跨区县远程查阅的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其联网查询、阅卷环境、配套服务等各项功能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随着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民众对各项公共服务的便捷性提出更高要求。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效率,是信息时代对司法的必然要求。
  
  首家诉讼档案电子平台推出
  
  据了解,这一联网平台由场地平台、软件平台、硬件平台和辅助平台四部分组成,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申请、远程审批等流程轻松查阅到电子诉讼档案。同时,在查阅时,高院将公开收费标准,民众将受到专人接待服务。
  
  作为该服务平台的组成部分,上海市高级法院、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以及浦东新区、闵行区、闸北区、奉贤区法院等7家法院已率先设立电子阅卷室,即日起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目前,全市法院可在线查阅的档案数已达到200万件。到明年,上海将完成1990年以来所有诉讼档案的电子化。
  
  此前,上海法院对公众关心、利用率高的民事、商事案件优先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全市每个法院全部建成标准化公众电子阅卷室,并在崇明县法院试点开通远程查阅服务平台,使崇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足不出岛就可查阅到其他法院的电子诉讼档案。
  
  该平台的建立需要海量档案数据库的支撑,高院在旗忠村设立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档案扫描中心,集中流转处理各法院库存档案。据统计,上海法院目前已累计完成各类档案数字化加工1.2亿页,档案数字化加工交接卷宗约400万册,设立了22个现场扫描分中心确保新增档案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数字化加工。
  
  电子化助力司法便民
  
  近年来,上海法院收案量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去年收案数已近40万件。诉讼档案查阅量每年近十万件次,其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社会公众查阅突破2万件。档案查阅的需求日益增加。
  
  按照以前的工作模式,社会公众查阅纸质诉讼档案时,经常由于案卷被借调等原因而不得不来回奔波。即使进行预约,也可能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查到档案。律师、当事人要在法院查阅诉讼档案,只能查阅这家法院自身的案件,如需查阅一审和二审案件,至少要在两个法院之间疲于奔命。
  
  远程服务平台的开通带来的便捷毋庸置疑:
  
  从档案本身来说,电子档案弥补了纸质档案先天存在的易损耗的特点,可以对档案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针对纸质档案查阅难、同步利用难的问题,借助网络对信息检索可以更准确、快捷的锁定目标档案,提高了诉讼档案的利用率;同时还有效缓解了档案管理人手少、查阅需求高的压力,满足公众对法院档案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对于当事人和律师而言,此举实现了跨区县、跨院的档案联网,借阅档案不用再疲于奔波;简化了档案查询的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间,从提交远程申请,十分钟即可得到审批,且可以一次申请查阅多个法院的案件,节省了律师的大量时间,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对于法官而言,“虚拟档案室”已经延伸到了上海每一位办案法官的办公电脑。需要查档时,法官可凭权限跨院查询当事人在其他法院的诉讼档案,审判工作的效率由此得以进一步提升。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沈志先称:“在服务审判方面,两年来,全市法院累计内部查阅电子档案近8万件,节省了大量调卷时间,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能够快速联网查阅全市法院相关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确保审判质量,促进类案统一的效果。”
  
  严格身份认证保护隐私
  
  这项措施规范了电子档案的查阅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加强了信息安全管理。纸质卷宗的原件可以被封存保管,有效确保了诉讼档案的安全。
  
  信息时代,公共档案日益朝着信息化、电子化和无纸化发展。但在档案管理中,信息公开和隐私权的保护是对立统一的,档案公开的同时必然对个人隐私保护有一定的挑战。
  
  从档案本身来说,对诉讼材料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应当进行适当处理;从查阅人角度,在为公众提供便利的同时,还应进行严格的身份审核。
  
  据了解,针对人们关心的保密问题,上海市高院针对各级领导、法官和工作人员设计了严密详尽的电子权限管理体系,用户需要通过USB身份认证系统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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