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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三类企业适用人才引进试点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袁京  发布于:2010-04-07 09:10:03  来源:北京日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在“倾听民意,倾注民生”人才队伍建设主题在线座谈时表示,中关村三类企业适用于人才引进试点,可享受引进人才范围等方面的突破,并建立了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引进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年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都是其中的评价标准之一。
  
  一些在中关村工作的网友很关心中关村人才引进试点情况,市人保局流动调配处处长王岚介绍,该试点适用于三类企业,即列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的相关企业;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中关村高聚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海淀区重点企业。与以往相比,此次试点不仅实现了引进人才范围和条件上的突破,同时还建立了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引进人才综合评价体系,突出了重贡献、重能力、重业绩、重潜力的人才要素,坚持“惟才是举”的特点,把年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作为评价标准之一。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或关键岗位履职3年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薪30万以上的人才,办理人才引进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关于如何界定紧缺急需专业,王岚表示,原则上与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及重点支持产业相关联,目前本市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工程、装配制造业等各类新兴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都市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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