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阳光下的沟通机制
为了使系统集成方案更适合用户,系统集成商往往会事先与采购人沟通,进而深入了解采购人的应用需求。但是,“越沟通,越废标”的现象实在让不少人看得目瞪口呆。
也许听听供应商的反馈会比较容易理解其中的原因。不少系统集成商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系统集成项目“在正式招标前的沟通就基本确定了由谁中标”。其实,大型项目在正式招标前就已经基本确定了由谁中标并不是新鲜事,相反,这几乎已经成为了大型系统集成项目的常态。事先沟通的供应商赢在了起跑线上,未能第一时间对项目进行跟进的企业几乎失去了通过招标参与系统集成项目的机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尽管法条限制了招标过程中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接触,但对采购人与潜在供应商在采购前进行“深入”沟通,基本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行为无能为力。
在采购前征询采购意见,这本是保障招标条件公平并为采购人明确需求的做法。正因如此,我们可以在各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看到各类系统集成项目在采购前征询意见的公告。但由于事先介入项目的程度不同,参与意见征询的企业往往在公开招标前就已经基本完成项目规划,这也直接导致不少供应商对系统集成项目的不满和灰心。
系统集成项目的事前沟通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关键就在于缺乏一个让采购人和潜在供应商在阳光下沟通的有效机制,确保沟通不会产生“猫腻”。
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充分沟通其实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但应把握好沟通的内容和范围。事实证明,几乎每一个成功的大型系统集成项目背后,都有采购人与供应商在采购前进行的深入沟通。由于采购人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应用层面,对于需要采购怎样的产品实现所需的功能并不十分清楚。因此,采购人与潜在供应商在采购前进行深入沟通有助于采购人明确需求,提升采购效率和应用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沟通需要在阳光下接受监督,确保采购前的沟通不会产生对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公平的结果。
采购人在采购前公开征询意见与“三公一诚”之间并没有矛盾。没有事先进行的意见征询,采购人拟定的采购规划未必是用户的最佳选择,甚至在由用户拟定的采购要求中可能存在排他性条款。通过公开征询意见,相关企业均可对该系统集成项目提出意见,促使系统集成政府采购实现“三公一诚”。
在目前系统集成政府采购项目中,确实还存在采购人与企业私下沟通并扰乱采购秩序的情况,使得政府采购失去了应有的光芒。但沟通并不应成为这类事件的替罪羊,关键是需要对采购人与企业的沟通加以规范。一个阳光下的沟通机制不仅不会阻碍政采发展,更将成为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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