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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政制度改革 重庆市坚持政府“阳光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付昌云  发布于:2008-12-17 09:20: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恪守为国为民聚好财、理好财、管好财的宗旨,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使政采工作更具“阳光”。
  
  万州区有条件实行集中采购的部门(单位)近500个,全年采购资金上亿元。为保证采购工作既阳光又见实效,万州区财政局从五个环节上规范采购监管秩序---执行采购预算、审批采购方式、监管采购活动、处理采购投诉、拨付采购资金。全程力求做到“五严”:一是严格限制中介招标机构介入政府采购。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集中采购,不得将采购项目提供给中介招标机构招标,从而有效地遏制了采购监管人员和采购当事人接受商业贿赂的机会。二是严格禁止“民主采购”,即单位以民主公开、校务公开、时间紧迫、项目复杂等托词,不经任何法定程序而进行的采购行为。三是严格实行定点采购。在今年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对相关单位的车辆定点保险、对9个类别的办公设备实行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四是严格推行部门集中采购。教育系统有条件实行部门集中采购,该部门有下属财政预算单位160个,由于教育系统单位分布广、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专业性强,加之过去的自行采购导致了采购成本的上升和质量的低劣,时常有投诉或举报情况。五是严格界定工程采购边界。财政局在监管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针对个别部门(单位)在维修、装修、设备安装、设施建设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上存在分歧,借机既不进行投标,又不进行政府采购而逃避社会公开监督,主动与建委衔接、协商,就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与政府集中采购接轨达成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规范采购等八点共识。共同构筑了预防腐败、治理商业贿赂的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在整个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坚持监管、查处并举,确保了政府集中采购的阳光性。截至目前,共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金额3929万元,占总规模的79%。节减财政性资金支出600万元,无一例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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