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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对部分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孙玉波  发布于:2008-03-05 18:10:03  来源:新华网

  记者5日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中国将对部分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的通知》等,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下发公告。 

  公告称,将对边界安全、通信安全、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数据安全、基础平台、内容安全、评估审计与监控、应用安全等8类包括防火墙、安全路由器、反垃圾邮件产品在内的13种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根据公告,自2009年5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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