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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适合安全产品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朱毅  发布于:2007-09-27 11:41: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刚刚落幕的国家税务总局的计算机类协议采购中,采购机构十分注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中,把价格分数定为50分。对这个标准而言,投标报价最低的基本上就能中标了。

投标价格差距大

  事实上,在最近的招标活动中,低价中标法是十分普遍的。由于价格的权重比较大,使得厂商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

  以8月初国家工商总局的招标中第九包的安全隔离网闸和防火墙为例,在39家供应商中共有5家参与投标。其中,龙斯祥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价格最高为46.75万元,最低报价是中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仅为9.8万元。 在此次国家税务总局的开标采购中,预算最小的一包同样也吸引了5家供应商来竞标。令人感到惊异的是,5家供应商的最高和最低报价竟然相差近5倍。

低价中标有疑惑

  对于这种现象,联想网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刘科全认为有不妥之处。他认为,由于黑客的攻击手段日新月异,防火墙若是半年不升级,其防黑效果将降低20%,一年降低50%,不到两年就变成了摆设。因此,与其他网络产品不同,其核心软件的升级服务是最重要的,也是必须的工作。而且,采购人在购买产品的同时,更希望得到延续性的服务,服务则是实现差异化经营的最好方式。但是,支持更新技术需要一定的经费,如果价格太低很可能造成产品更新缓慢,安全性能大打折扣。

  某国外杀毒软件企业的副总裁也表达了与刘科全相同的看法。他说:“很多人都认为杀毒软件性能都差不多,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国际上通用的检测杀毒软件的方法是用几十万种病毒代码测试杀毒软件的检测率,即使两种产品的检测率只相差1%也意味着弱的一方有1000多种病毒是不能识别的。”他认为,信息安全类产品不适合最低价评标法。

  在记者采访时,刘科全还对一种评分方法的不合理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厂商其价格分才算满分。这样的话,出最低价的厂商一下子就获得了全部技术分数,想不中标都不可能。”他认为,政府应该根据市场调研规定一个最低限价,只要低于此价格的都获得价格满分,然后在技术与服务上开展竞争。

保证服务不打折

  国家税务总局采购一处的阳春处长认为,节约资金和保证质量之间并没有矛盾,要保证采购的质量,需要在采购前做足功夫。以国税总局为例,首先在招标前进行过广泛的调研,了解各部门的实际需求,以此制订了招标文件,对信息安全产品的性能写得十分清楚,响应招标文件的产品必然能够满足安全需要。“而且,我们会请权威的第三方对所有产品进行使用性检验。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要求低廉的价格不会影响质量。”

  对此,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唐崇旋认为,信息安全产品的优劣主要在服务环节。在招标过程中,把关于后续服务的内容写得比较详细,在中标后的合同中把服务条款写清楚就可以了,供应商报价再低也不能打服务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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