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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试水”统一计算机采购标准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杨大威  发布于:2007-06-25 11:55: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当初我们这样做,某种程度上说是无奈之举。”谈到对计算机实行统一标准采购,电话那头的合肥市政府采购处处长李斌这样说。但超出李斌和他的同事们预想的是,这个看似“无奈之举”,其实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好评。

市场混乱催生统一标准

  出台标准之前,合肥市的计算机采购市场比较混乱。由于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各部门在电脑采购中要求不一。另外,由于各单位性质和经济情况不同,彼此之间的办公设备配备档次高低不齐,一些自筹资金的单位采购的电脑高档豪华,造成了资金浪费,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初衷,这在集中办公中显得格外突出。



          李华/漫画

  另外,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要为超过200家单位服务,每次采购完成后都要分别和供应商签合同,巨大的工作量让采购代理机构也叫苦不迭。“有时候同一个单位采购的电脑品牌就有好几个,我们要分别与不同的供应商签合同,根本忙不过来。”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主任田多祥介绍说。

  为了提高效率,合肥市尝试过对计算机产品实施协议供货,结果效率确实是提高了,但另一个问题也随之产生:协议供货公示期过长,而计算机产品价格波动又大,不利于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价格的监控,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实时销售价格的现象不时出现,不少采购单位对此很有意见。“有时候忙了半天,采购人还对我们有意见,我们是出力不讨好。”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田多祥认为,协议供货可以保证计算机采购的效率,统一标准则可以保证价格,因此最好的方法还是把二者结合起来。在协议供货的基础上对采购的计算机等办公产品制定统一的标准,实现效率和节约的统一。

多方论证确保标准可行

  规范计算机采购市场,是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共同心愿,关键是如何规范才能做到既有效率又能体现政府采购的价格优势,同时还能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要。反复思考后,合肥市政府采购处想到了像汽车等其他政府采购的产品一样,给计算机产品制定采购标准的办法。

  为制定出合适的标准,合肥市政府采购处邀请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多家电脑采购“大户”以及多家电脑供应商,就电脑的价格、配置标准进行了多次论证,最终按照基本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办公需求的原则,将台式计算机按照价格和配置分成高、中、低三类标准,便携式计算机则分为高、低两类标准。“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不同性质的单位对电脑的使用要求有差异。不过,我们确定的各个标准之间差别不大,能够有效预防浪费。同时,通过标准对价格进行限定,也能迫使供应商把价格降下来。”

  合肥市财政局59日下发的《关于统一计算机采购标准的通知》还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受理计划后,直接与各主管部门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不再分别与各采购单位单独签订协议。主管部门代表本部门确认采购结果,统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本部门计算机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抄送各采购单位。这样把200家单位归到六七十个主管部门内,大大减轻了代理机构的工作量,同时也可以保证集中采购的规模,使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

规范预算促进标准实施

  政策好不好,执行是关键。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在为合肥市的做法叫好,同时也流露出了担忧:采购人方面的阻力如何面对?如何保证统一标准的顺利执行?值得高兴的是,合肥市的统一标准采购推进得很顺利。“现在看来,一切良好。”合肥市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制定标准时,和主要采购单位进行了沟通,所制定的标准能基本满足采购人的日常办公需要,采购人方面没有过多的抵触情绪。另外,如果有绘图、勘测等对电脑要求较高的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则放宽要求,特事特办。在执行过程中,政府采购处则加强了和各采购单位的沟通,随时向他们做宣传工作,保证了标准的顺利执行。

  此外,根据合肥市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能采购,从而保证了各采购单位在编制计算机产品采购预算时就要按照统一的采购标准编制。另外,《关于统一计算机采购标准的通知》规定:合同履约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各预算单位填写《合肥市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如果采购人违反了采购标准,我们就能监控到,可以拒付资金。”

统一标准值得尝试

  对合肥市的做法,有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根据实际制定自己的标准很有必要,但要保证标准的落实,财政部门最好是和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从制度和纪律两个方面来规范计算机采购。还有人认为,计算机采购的标准应该制定得更细,比如按照普通部门、计算机特殊应用等部门来分类,可以使制定的标准更具操作性。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对合肥的做法很感兴趣。他认为,在各地纷纷实行计算机采购协议供货的时候,合肥市统一计算机产品采购标准的做法是个大胆的探索。“任何一种采购形式都有自身的不足之处,协议供货虽然提高了采购效率,但管理过于粗放,对采购人的约束也不够严格。所以要弥补它的缺点,要么对它本身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或约束化,要么干脆采用其他形式,现在合肥的做法给其他地方提供了借鉴。”何红锋认为,不仅是计算机产品,办公用品都可以统一标准。但在实施过程中,首先要注意能够满足使用部门的使用需要,其次还应注意在标准制定中不能有排除潜在供应商的条款,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律顾问王周欢认为,财政部门能够对计算机设置采购标准,这是很好的事。制定标准可以统一采购人的需求,控制采购人因高配置而造成的浪费,同时有利于保证集中采购的规模。他认为,标准实施的关键在于采购人的配合,简言之,标准应当对采购人有一定的约束力。否则,采购机构很难实施。

  联想中国客户集团总裁宋京华也认为政府采购中统一计算机产品配置的方式可行,对一般政府部门的办公需求而言,统一采购标准很有必要,可以节省一定的财政资金。但他表示,制订标准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一些政府部门个性化的需求。比如说政府有些高端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就不能完全按照产品的配置来走。

  宋京华认为,在统一配置的同时,政府采购过程中也要考虑到产品品牌的差异性。不要让政府用户采购产品时,为节省资金形成攒机的思路,品牌的价值在政府采购时也不可忽视。

 

 

  政府采购需要勇于探索的胆魄

  制定统一的计算机采购标准,对合肥来说是第一次,就是在全国范围内,这种做法也是屈指可数。可以说,合肥的做法不仅解决了当地政府采购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而且给其他地方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和前不久本报报道的江苏省常州市“统一标准统一配发”一样,合肥市勇敢地迈出了探索的一大步,而且也是通过对预算环节的高标准严要求,使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更加科学更加规范,使办公用品配置更加适度,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节约。

  改革需要不断的创新和探索,合肥和常州的政府采购人敢为人先的精神尤其令人钦佩,协议供货价格难监管、政府采购预算难做等问题在各地都存在,合肥和常州两地的政府采购人可以说是迎难而上,迈出了实质性探索的一步!无论他们探索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先为他们鼓掌——政府采购需要的就是这种务实和开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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