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全国首例电子地图侵权案判决 被告赔偿100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许洱  发布于:2006-12-26 11:30:31  来源:新闻晨报

  上海市测绘院经过几十年的工作积累,创制了1:2000的上海数字化道路图,但这一原创作品却成了一些企业的赚钱工具。为此,测绘院将侵权单位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上海城市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需赔偿上海市测绘院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电子地图侵权案。 

  1999年9月,上海城市通网络公司的前身与测绘院签订合同,约定由测绘院的“数字化道路图”为开发上海城市通网站项目以及制作CD-ROM光盘提供技术支持,合同时间三年,双方明确约定道路图的著作权、所有权属于测绘院。可是,2002年9月起,“城市通”先后与联通上海分公司等6家公司签订合同,根据需要分别为他们定制上海电子地图、电子地图搜索引擎等,而这些项目中的基础数据正是三年前测绘院提供的版本。同时,“城市通”还开通网络电子地图、手机电子地图等有偿服务,并与多家网站建立了链接关系,致使侵权后果进一步扩大。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