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印IT采购的“硬举措”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07-05 15:14: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英国: 规定政府部门、政府实验室、国营公司在计算机通信器材等采购上,必须从本国公司购买。 规定从2005年度开始实施一项新政策:占政府研发经费总量2.5%的科研活动,要从中小企业“采购”,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印度: 规定在安全、军事、国防政府部门必须采用国产软件。这种硬性规定极大地促进了本国软件业的飞速发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上海浦东 网上办公会“试水”
下一篇:IT节能采购 标准不能缺位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武警四川森林总队被装拆改竞争性谈判公告
-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5-WS313中洲滨海城配套学校学校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常德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全景演播室灯光、视频等设施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平山县公安局执法场所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江西省宏国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县妇幼保健院全麻麻醉机、麻醉视频喉镜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无线电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的中标结果公告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2016年市经济信息化委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盐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 长乐市鹤上镇卫生院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