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授权“三两说”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胡志敏 发布于:2006-07-05 15:08: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产品授权是指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提出的需要提供的一些产品授权证明,这种证明旨在确保产品的来源及质量。实践证明,要求产品授权是保证采购质量、保证采购单位利益的有效方式,能避免IT行业内一些非理性的恶性价格竞争,有利于稳定市场,促进IT行业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产品授权认证工作在采购实践操作中也经常遇到一些问题,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张明治认为,关于产品授权需要注意“三种方式、两点注意”。
在授权的三种方式中,厂家直接授权是产品的生产厂家就该项目专门授权给投标商,一般认为这种授权最权威,由授权所产生的争议最少。代理商授权是产品的分销商或者上级代理商就该项目专门授权给投标商,这是一种间接的授权,可能会产生由授权所导致的争议。长期代理协议是指投标商已经具备了该产品的生产厂家的长期授权资格,这种授权所产生的争议也比较少。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两个关键环节需要注意。一是在实际采购活动中要合理选择授权的产品和合适的授权方式。二要避免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由于授权和报备而导致的垄断。
从授权方式来说,采购规模数量大的、金额高的产品,或者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应该考虑投标人提供产品授权。金额低的、规模小的,或者属于通用类没有特别技术含量的,就不一定需要产品授权。另外,授权的方式也应该区别考虑,由厂家直接授权最权威,但是手续烦琐,而且容易产生价格垄断,不利于鼓励竞争。
还有一点就是在招标中,很多有经验的投标商会提前获得采购需求,并且在厂家那里提前报备。在其他供应商获得项目信息以后,再去联系该产品的厂家却被告知已经有人提前报备,厂家不再发授权,致使其他投标商不能参加投标。甚至由厂家进行私下操纵,预先给几个伙同好的投标商授权,限制排挤了其他公司参与投标,从而操纵招标结果。
因此,产品授权的选用是一门有讲究的学问,既要保证合理的授权制度,又要鼓励充分竞争,避免由于授权而导致的不公正、不公平的产品垄断。张明治表示,凡是厂家直接授权的,都要求有至少3个以上品牌产品的充分竞争,给予投标商充分的选择权利,减少授权名义下的暗箱操作,也就是保护了采购单位的利益,真正保护了IT行业政府采购的大环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北京公安医院信息设备采购
下一篇:上海浦东 网上办公会“试水”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武警四川森林总队被装拆改竞争性谈判公告
-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5-WS313中洲滨海城配套学校学校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常德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全景演播室灯光、视频等设施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平山县公安局执法场所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江西省宏国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县妇幼保健院全麻麻醉机、麻醉视频喉镜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无线电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的中标结果公告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2016年市经济信息化委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盐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 长乐市鹤上镇卫生院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