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IT询价采购 合理应用是关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余海玲 徐杰  发布于:2005-12-19 13:40: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某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透露,仅是从今年以来,他们就收到各种性质的供应商举报投诉案件13件,其中,涉及IT产品询价采购的有9件;在与众多供应商的接触中,也经常听到这样的担心:“这次的询价采购采取的是电话询价的形式,谁知道我们是第几个被询价的,说不定我们的报价,已经被之后的供应商知道了!”由此可见,供应商对IT询价采购的规范性及公平、公正存在比较大的意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谈到,在IT询价采购上,最敏感、最重要的就是价格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政府采购监管操作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之间的关系似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部门想尽办法买到既满足采购需求,价格又比较便宜的产品;供应商也都一肚子苦水,为政府采购压价越来越严重、利润越来越少而头疼。

  据了解,目前,在政府采购实践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集中采购项目,就如照相机、复印机、投影仪等,如果没有达到公开招标标准,就会采取询价的方式。这种“询价”一般由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较多采用网上发布询价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到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报价,由询价小组集中组织询价,确定成交商。

  比如,近日,四川省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组织了一批办公用IT、数码等设备的询价采购,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政介绍,他们一般将一段时间内采购人的需求打包集中进行询价,此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就包括德阳市国资委及地税局等,中心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形式,邀请供应商到中心集中参与询价。

  另一种采用询价的情况是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集中采购项目,如果在协议供货的标准内,采购人会在可选的几家供应商中进行询价,选择价格最低的为供货商。这里的询价大多由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自己来询,形式也比较随意。

  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选择的询价采购,哪种方式比较受监管部门和操作部门的肯定?哪种形式又是采购人所喜欢的?哪种形式是供应商比较推崇的?

  网上询价是趋势

  浙江省衢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徐深义认为,电话询价、传真报价的最大缺陷是不能确保询价过程的保密性,不能保证询价的主体泄漏价格信息,询价对象的确定依据也不明确。如果能保证询价过程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公证处人员的现场监督,应该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并由监管部门对报价进行记录和统计,不允许多次报价的话,这样至少可以保证报价的保密性和公正性。但是,竞争范围小的局限性还是不容易得到解决。

  但是在采取询价采购的第二种情况上,其实可以适当地运用电话采购,徐深义举例,有些采购单位在选择协议供货商时就能巧妙地利用电话询价的形式。比如先通过电话了解所需配置的不同品牌产品的大概情况,确定所需品牌和型号后,又在几家销售该品牌的供应商中进行询价,选择价格最优的作为成交商。

  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法制科崔建才也表示,电话询价对象的确定比较随意,经常有供应商举报,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对象的确定上很不规范,采购代理机构往往提供不了确定拟询价对象的任何资料,在有些IT询价采购项目上,采购代理机构根本没有依法成立询价小组,仅是由某个人简单地打几个电话就完成了,而不是按法定程序实施,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把询价采购简单地操作成“电话”询价,也使得采购环节之间的牵制力度大为下降,从而容易产生舞弊行为;电话询价中不依法组建“询价小组”,更是对采购工作极不负责的一种表现。

  徐深义说,他还是比较推崇网上询价的形式,网上询价对技术和设备有一定的要求,到规定时间,供应商和操作部门同时输入设置的不同密码后,报价才能被读取,并且网上询价带来的竞争充分、便捷、保密性强的好处,是其他形式所无法代替的,供应商不用来回跑也大大节省了他们的时间成本,这应该是IT询价采购的发展趋势。

  就电话询价的弊端问题,曾有供应商揭露,有些供应商在接到询价的电话后,以价格表不在手上等为理由,拖延报价时间,其实是与其他供应商进行沟通或者通过各种渠道打听竞争对手的报价等。那么,供应商喜欢参与电话询价吗?他们真的认为电话询价容易作弊吗?

  其实不然。

  曙光集团行业拓展事业部总经理曾超表示,询价采购中,无论是电话询价还是网上询价,都有其一定的优点与弊端。优点,最明显地体现在节省采购时间;灵活性大,可依据环境变化,对采购规格、数量及价格做灵活的调整;有利于和供应商建立互惠关系,稳定供需关系。

  但弊端也同样存在,就拿电话询价来说,供应商对每笔经营业务都有一个分析和决策的过程,如果在电话中就要求供应商立即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进行决策分析,在仓促的报价过程中,他们一般不会盲目地大幅度降低报价,这样,政府采购的效果就不一定很理想。就网上询价而言,也应该留出足够的时间给供应商,不然,也可能会给供应商带来上述困难。

  曾超认为,如果采取用“询价通知书”的方式要求其报价,被询价的对象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去权衡利弊得失,从而能够做出最慎重、最具竞争力的报价决策,这就有利于政府采购效果的充分提高。

  NEC数码应用产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投影及显示设备事业部部长范欣认为,与其他采购方法相比,询价采购要求邀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的数量至少为三个,而且每一家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而且不允许其改变报价。虽然从理论上来讲,能实现竞争的公平、公正,而且采购周期比较短等,但是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比如价格比较高、缺乏公开性、信息不对称,容易形成不公平竞争。可见,询价采购,对供应商掌握信息的要求很高。

  至于询价的形式,范欣认为,不管是电话询价、网上询价还是“询价通知书”的方式,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操作,给供应商公平、公正的机会,这才是最重要的。

  询价名单 随机确定

  那么,IT询价采购到底如何组织才比较合理呢?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可见,询价对象的确定依据、询价小组的组建问题都成了大家关注的重点。

  “询价对象”该如何确定?是随机抽取呢?还是直接“指定”?每一次询价是否都要组建询价小组,组建的原则是什么? 

  崔建才认为,询价对象的确定不能人为“指定”,如果允许“指定”,就容易使得一些有关系的供应商有机可乘,“指定”询价对象也等于变相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机会,从而影响和丧失了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曾超也认为,询价供应商应该随机确定,这就要求各地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备足一定数量的各行各业的潜在供应商,以满足随时抽取和选择“询价”对象的需要,避免各种因临时突击“寻找”和审核潜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而带来的隐患和弊端。

  曾超同时强调,要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就“询价采购”方式而言,一旦有些事项透露出去,就会导致被询价人相互“串谋”,或通谋作弊,共同坑害采购人等情况的出现,因而,询价采购方式的操作,更应该讲究保密性和严肃性,也正是由于这个特点的存在,往往导致有些采购操作人员将应有的“保密性”作为其“暗箱操作”的可乘之机,或是“指定”被询价对象,或是“暗示”询价对象多次重复报价等等,可见,要增强其透明度,消除各种不利因素,就必须要在询价小组的组建上“下”功夫。

  范欣则认为应从分析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入手,提出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从而确定询价对象。他说,有些采购中心都直接指定询价对象,并且,经常是只向几个比较“固定的”供应商询价,从而导致成交商经常是重复的几个经销商,这就直接排斥和侵害了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权利,非常不公平。他认为,要做好IT询价采购,一定要做好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的分析和制定合理的选择方案。对询价采购这种特殊的采购方式来说,采购人一般都会对供应商多少要提出一些特殊的条件和要求,诸如网点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承诺能力等等,采购人的这些采购需求就直接限制了供应商的资格和条件。

  在确定“询价对象”之前,询价小组就必须认真研究采购人的各种采购需求,对其不合理的条件,诸如对供应商构成差别或歧视性待遇的要求等等,应当不予支持;而对各种合理的条件和建议,则必须要给予满足,并将其作为选择询价对象的资格条件确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使询价对象的确定“有章可循”,才能有效避免询价过程中的各种随意性,才能提高询价采购工作的严肃性。

记者手记
               理性参与 赢得合理利润

  买方,追求有限资金购买价值的最大化;卖方,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买和卖,一对永远无法调和却不得不调和的矛盾,这一点在IT询价采购上,也一样有着显著的体现。只不过,在IT询价采购上,买卖双方已由表面的非理性对抗转向暗地使劲出对策。

  无论是电话询价也好,网上询价也好,最重要的原则是,在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在保证供应商合理利润的基础上,让采购人买到满足其需求的产品。这就要求供应商在参与询价的过程中,既不能为了相互怄气或出于其他目的而一味压价,也不能抱侥幸心理与其他供应商联合坑害采购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