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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成本”系列报道(二):政府部门有话要说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贺永  发布于:2005-05-08 09:32: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服务应算在成本之内
 

  “服务是有成本的”,这句话当前供应商“喊”得比较多。

  今年,“十二金”工程的资金到位,使得供应商对政府采购IT服务的呼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供应商希望政府采购部门投入专项资金采购IT服务。

  对于IT服务,政府采购部门又如何评价呢?

  免费服务是否合理

  “目前,IT服务是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后期服务对应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吴强对政府采购IT服务有着独到的见解,“在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对供应商具体的要求都有仔细说明,不应该有太多争论。”

  售后服务在招标文件中是怎样要求的呢?

  近日,“××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制作网升级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计划》,《计划》要求: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维修技术人员情况;应急维修时间安排;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该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主要零配件价格;其他服务的承诺等。

  这份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了“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这样的要求,一直被供应商认为不可接受,但又不能不接受。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把其服务算在成本之中,不应算在成本这外。”

  一些供应商却认为,免费服务应由政府采购而是不应该由供应商自己来承担的。所以,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后期的服务不能及时跟进、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响应。

  服务是否该白送

  免费服务条款供应商履行的情况如何?其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在哪里?

  山东省信息产业厅网络管理处主任赵东升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最终的问题集中于: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等几方面。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吴强也这样认同,“一般的采购合同中明确签署了一年或者三年免费服务期,最集中的问题出现在供应商来响应服务的时间。”

  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出于什么原因呢?电子政务专家孙国锋认为,“除了供应商技术人员很忙,不能及时赶到等客观原因外,还有便是供应商一直认为是义务的免费服务,因而重视程度不够,所以不能及时进行维修或护理。”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供应商的认同,中科汇科信息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胡绍武就认为,“服务对于供应商而言是有成本的,我们建议应比较明确地细分,如电话支持、上门服务、功能的调整、边缘产品的维护等。”

  服务采购 未来趋势

  对于政府采购IT服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家常便饭”了,而在我国却没有完全实施开来,这其中也有很多原因。

  从认知到认可,我国政府与西方政府有着明显的差距,其中集中采购目录没有把IT服务纳入其中,也是原因之一。


  因为集中采购目录暂时不可能把IT服务作为一项内容列在其中,因此,对IT服务的采购也就只能停留于现在的状态中。

  吴强说:“合同的免费服务年数履行完后,一般都是与IT供应商继续签服务合同,或者与其他专门的IT供应商签署服务合同。”

  供应商比较关心的政府未来会不会采购IT服务时,吴强是这样认为的,“相对而言,肯定是趋势,不过暂时还容易可以实现。”

  众所周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还没有IT服务这一项,这也给采购IT服务设立了门槛。

  “时代在发展,IT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是早晚的事。”孙国锋讲道。

  孙国锋也是同样认为,“目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还没有纳入IT服务这项内容。免费服务期结束后,应继续与以前的IT企业进行服务协定,也可以专门再找其他企业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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