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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4.7亿网民网购 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责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夏晓伦 孙博洋  发布于:2017-03-16 14:32:02  来源: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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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张茂指出,我国7亿网民,4.7亿参加网购,这种新业态对于服务消费者,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存在的问题,比如时空分隔、虚假宣传、先提价后降价、假冒伪劣、投诉难、退货难以及不正当竞争、泄露个人信息的问题都应引起高度关注。
 
  张茅表示,网购是一个新生事物,要在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关于如何规范网购,张茅认为,一是要完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三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四是加强政府监管,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张茅还表示,网购行业在目前这个阶段,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责任。
 
  以下是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我的问题还是关于网购,因为关心的人特别多。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到,要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行为,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请问工商部门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具体会有哪些举措?谢谢。
 
  张茅:网购的问题是社会关心的问题,我国7亿网民,4.7亿参加网购,在座的我想可能都有过网购或者说主要靠网购来购买商品。我看我住的宿舍区每天快递堆成山,大家每天到门口去拿。确实这种新的业态受到了消费者欢迎,去年快速增长,营业额超过5万亿,增长26%,是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6%,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前年是10%。线上线下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对于推动制造业、服务业、物流业,线上线下的结合,对于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包括对扶贫也起到很大的作用。我到农村看过,有的贫困村有一个网站,有很多好的农产品,开一个小网店就可以推介出去。所以我认为网络经济特别是网购,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因为买东西买的是实物,它是一个新的流通方式,把消费者和生产者更好地连接起来。总体来看,这种新业态对于服务消费者,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存在的问题,大家都感觉到,我也谈过多次,一个是时空分隔,不是说我在商店买东西能看得见、摸得着,购物的时候看不到实物,看的是图片,所以大家有时候在“双11”前先到商店看看,看了是这个东西,然后在网上买,这种情况是有的。再有是虚假宣传、先提价后降价等这些问题。假冒伪劣的问题也比较多,投诉难、退货难,到哪儿去投诉也不清楚,我买的是上海产品,到北京投诉还是到上海投诉,怎么去退货等等。还有不正当竞争、泄露个人信息的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总之,我觉得网络是一个新生的事物,要在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一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包括网络的广告,怎么监控,加强监测,这也是一个新的问题。现在打开网络广告非常多,不删连新闻都看不见,赶紧把广告删了再看新闻,一会儿闪出来。所以,我们还要完善法制,原来我说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切的法律法规都适合于网络交易,而且我们专门制定了网络购物的退货办法、互联网广告监管办法,包括消保法等等,这都适用于网商。我们专门制定了网上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更加细化、更加具体。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网店、网络平台出现了问题,它们的信用要记录在案。
 
  三是要加强行业自律。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上面有大量的小网店,有一些网店没有经过登记。大家知道,现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正在讨论这个问题。

  在目前这个阶段,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责任。既然在你的平台上销售产品,出了问题,首先你要承担责任。因为这里面对内部也有一个监管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个方面都要负起责任。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保护好消费者权益。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确实难度比较大,包括处理投诉,怎么建立有效的投诉解决机制。过去在实体店购买东西,有预先赔款,有一笔钱在没解决之前可以先行赔付,目前有些平台也在积极探索先行赔付的办法或已经在实施。
 
  总体来说,这是新的经济,新的业态,我碰到不少消费者,一方面提意见,一方面也在积极购买,大家普遍是这种心态。但是解决问题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还是要靠法律法规的健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注。当企业、政府和社会都非常关注的时候,这个问题的解决就提供了有利条件。将来人人打假,网络打假,各个企业都自律了,新闻舆论也发挥了监督作用,网络购物的环境就会不断净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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