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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公安局油区治安管理大队办公设备及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21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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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公安局油区治安管理大队

办公设备及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公安局油区治安管理大队办公设备及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

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下午14:00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垦利区公安局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24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46-2976983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市淮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安兴盛元商务中心A座307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73766

六、项目编号:KLZCGK2016-110#

七、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算资金57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东营市垦利区公安局油区治安管理大队办公设备及心理健康中心建设的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淮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安兴盛元商务中心A座307室。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垦利县财政局七楼702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73766

   

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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