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法院政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陕县法院政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陕县法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法院政法(专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法院政法(专用)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H)2016-018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法院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68222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宁陕县法院政法(专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法庭信息发布设备、远程提讯室、便携式计算机、扫描仪、执法记录仪、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防爆罐、身份证识别仪-访客系统、单警装备、法庭信息化应用装备等十一项。具体情况详见第七章。
项目用途:网络设备。
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六、项目预算资金:51.20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讯主机生产厂家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具备音视频流媒体资源管理系统软件登记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设备必须与陕西全省法院提讯室、检察院看守所,音视频互联互通,同时提供远程提审/提讯系统管理软件证书和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环境显示屏提供国家高新技术计量站颁发的技术校准报告;
5、所供设备与提讯主机为相同品牌,以便配套使用。
6、所供设备必须要和采购单位现有的设备相连、兼容。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除外,但须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八、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放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资料费: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100元(人民币),发出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出具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纸质网页(加盖公章)、提讯主机生产厂家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具备音视频流媒体资源管理系统软件登记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设备必须与陕西全省法院提讯室、检察院看守所,音视频互联互通,同时提供远程提审/提讯系统管理软件证书、环境显示屏提供国家高新技术计量站颁发的技术校准报告。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8:30时止;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8:30;
3、投标开标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执行省上价格折扣政策规定。
3、公司有被司法机关定性为“老赖”的,谢绝参与。
项目实施地点:宁陕县法院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明霞 联系方式:0915-682226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26770101040008215
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2016年8月22日
上一篇:鹰潭市社会福利院投影机等设备采购
下一篇:返回列表
- 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数字高清解剖系统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三水区云东海街道6个村委视频监控中心改造及联网项目(第二次))(GDRXSS2016-17号)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维护保障费公开招标公告
- 福建省审计厅计算机项目结果公告
-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〇五单位五五二部信息化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遣返所、深圳湾等口岸监控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快检设备、平台升级扩容、视频专线租用采购〔GXZC2016-G1-1019-KLZB(B重)〕招标公告
-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无线电频率台站综合管理系统(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