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6-378 |
项目名称 |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 |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大型电子显示屏、不拆卷扫描仪等,详见附件。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伍拾柒万零伍佰元整(¥570500.00元)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交货地点 | 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90号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免费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网员办理网址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qzbcg.org)“关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的通知 ”,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 、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16年 09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开标地点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
工本费(元) | 400 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哲 电话:0556-5991160 传真:0556-5991165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3、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6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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