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编号:0835-1601B63N0511C1】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12: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县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梅州市梅县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63N0511C1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1.0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办公设备一批;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不是商用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代理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投标人必须是连续三年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6月23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电子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
邮编:514000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 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3. 采购监管部门: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电话:0753-2562891
附件: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63N0511C1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1.0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办公设备一批;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不是商用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代理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投标人必须是连续三年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6月23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电子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
邮编:514000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 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3. 采购监管部门: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电话:0753-2562891
附件: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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