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政府办公设备、纸张及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韶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韶关市政府办公设备、纸张及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G16GZ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政府办公设备、纸张及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无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注:如不提供承诺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承诺函”。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相应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驻中国境内的直属分支机构或省内、大区总分销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每个包中1家设备制造商只允许有1家投标人参与投标;韶关当地经销商不得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产品售后服务中心并在广东省内设有常驻机构,该机构对所提供系列产品的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6、投标产品须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和销售资格,具有“3C”认证证书;
7、包五、包六的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区(武江区、浈江区)分别指定两家以上(含两家)的当地经销商(在韶关市财政局批准并公布的候选代理供货商中选取)作为投标产品的代理供货商;其它包的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各县(市、区)分别指定一家以上的当地经销商(经韶关市财政局批准并公布的候选代理供货商中选取)作为投标产品的代理供货商(经当地财政部门同意不设供货商的,需出示相关证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 5月13 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原韶关市司法学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套(人民币),请自备银联卡,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 27日上午9:3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 27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6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 5月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韶关市财政局
地 址:韶关市惠民北路18号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8176550
传 真:8176550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韶关市司法学校)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1-8379625 传真:0751-83796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1-8379625
附件:1、招标文件
2、委托代理协议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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