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越发办公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16: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委托,就越发办公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越发办公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
三、采购内容:对越发办公区办公家具供应商进行招标。(具体采购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生产商及经销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生产商资格要求:生产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办公家具等;
B、经销商资格要求:经销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办公家具等,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
2、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名;
3、供应商须在郑州市内区或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区域内有定点售后服务机构;
4、201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须具有类似政府采购类的供货业绩;
5、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供应商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档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9房间。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代理商)、类似业绩、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有复印件一份,证件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鑫、刘梦婷
电话:0371-86662408 传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