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法院电子办公设备谈判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委托,就以下项目以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法院电子办公设备
二、采购编号:HNCX2015-146
三、采购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内容:电脑设备等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7、投标单位应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8、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出具生产厂家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打印机、复印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谈判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及原件;(4)生产厂家对本项目产品出具的唯一授权复印件及原件;(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 2015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 下午15:00-17:3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人民东路九裕隆小区3单元16楼。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09:00
九、接受响应性文件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响应性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人民东路九裕隆小区3单元16楼)
十一、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黄河口九裕隆小区3单元16元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38911080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07 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5818100
新乡市红旗区审计局:0373-307517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