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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仍是2011年协议供货采购主旋律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刘 欢  发布于:2011-03-16 11:45: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效率和价格是政府采购工作不变的话题。对于效率和价格的关系,有人说效率和价格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为了切实提升协议供货采购的效果,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有效监管价格就成了集采机构不懈努力的方向。

  为了促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引导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序发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今年年初就决定从协议供货投标人指定供货商之外征集竞价供货商,参与协议供货竞价活动,提升协议供货采购效果。

  并不是所有经营协议供货品目的IT供应商都有机会成为网上竞价供货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新增的协议供货产品网上竞价供货商范围局限在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两类产品中,而且每种产品、每个品牌竞价供货商不超过10家,最终只确定5家为网上竞价供应商。据介绍,增加网上竞价供应商的主要目的是,加强这两类产品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有效地降低政府采购价格。

  增加网上竞价供应商只是加强供应商竞争的手段之一,加强价格监管的范围也不只是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两类产品。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市去年12月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供货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公布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空调、数码照相机(含镜头)、摄像机、路由器9类协议供货产品从2011年1月1日起纳入第一批网上竞价范围。采购人购买协议供货产品时,应在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网上竞价,以提升政府采购效果。

  这只是实行价格监管的第一步,南京市有关部门还准备将交换机、展示台、扫描仪、传真机、复印件、速印机、PC服务器等产品逐步纳入网上竞价范围。

  将协议供货与网上竞价有机结合的做法并非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首创。作为考察IT产品实时价格的重要手段,网上竞价产生的中标价格经常被用来与调整相对滞后的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作比较。国采中心在2010年就实现了网上竞价与协议供货的有机结合,定期对部分产品进行网上竞价采购,并用中标价作为监管协议供货最高限价的工具。如果网上竞价的价格低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国采中心就会对协议供货产品暂时下架,同时要求供应商比照网上竞价的产品价格调整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无论通过怎样的形式实现网上竞价与协议供货的结合,在协议供货基础上引入网上竞价都是加强对协议供货价格监管的积极信号。从各地的协议供货采购实践看,加强价格监管仍会是2011年协议供货采购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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