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容性让后续采购进退两难
后续采购一直是系统集成项目的操作难题。用什么样的方式采购,采购什么样的产品,这两个问题着实困扰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人员。
一般情况下,系统集成项目会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统一规划,然后分期、分批实施。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保证了项目能够在应用中逐步完善,但也成为了后续采购的大难题。
由于进行统一规划并开始实施,后续采购就要面临和前一期工程的衔接问题。在一期工程中,软硬件品牌、技术、各类软件以及应用环境已经确定,后续建设只能对已有内容进行调整而不能推倒重来,软件开发更不可能另招开发商。这就意味着并非每家供应商都能从容接手这一项目开展第二期工程。由于原供应商最了解和适应项目(大多是量身打造的解决方案),因此后续系统集成项目大多是由项目的原供应商负责。
但这种后续项目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却往往因为金额大于原项目的10%(几乎是必然的)、技术排他性等原因与《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冲突。系统集成后续采购也因此成了两难问题。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秦志龙具有丰富的系统集成采购经验,也曾撰稿分析系统集成后续采购中存在的问题。秦志龙认为,系统兼容性是系统集成后续采购的重要问题,软硬件的技术兼容和系统功能的承接都与后续采购难题息息相关。
在大部分系统集成项目中,一旦方案确定了硬件就决定了整个系统对不同硬件产品的兼容性。因此,前期项目使用的硬件兼容性就“绑架”了后续采购,使得后续采购中的硬件可选范围大幅缩小。这也直接使采购人受制于第一次采购的硬件,只能为了兼容性采购同类型产品。
如果说硬件后续采购还仅仅是要“迁就”硬件兼容性,系统集成中的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则是完全要“适应”前期项目,比单纯的硬件采购难度要大得多。系统集成中的软件环境和应用一一对应,后续采购的软件如果不能适应前期建立的软件环境,前期建立的软件环境和应用将会被彻底颠覆。
那些单独为政府用户开发的软件后续采购则更加困难。由于软件针对性强,就意味着原有系统对其他软件企业的产品基本没有兼容性。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多家系统集成商处了解到,目前采取的软件后续采购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合同形式要求原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后续升级服务,减少后续项目招标的难度;另一种则是在系统集成后续采购中与原厂商谈判,保证后续采购中软件部分的适用性。但前一种方法随着时间延长会累积因供应商自身状况产生的风险,后一种方法则会因为缺乏竞争导致价格难以控制,并与《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精神不相符。
系统集成项目后续采购中,适应已完成项目的兼容性势在必行,但为了适应兼容性往往就要付出较高的代价。尽管通过采购人、采购中心的努力可以尽量缩小在采购中带来的兼容性问题,但这种如履薄冰的尝试只是“治标不治本”。要根除系统集成后续采购的兼容性问题,恐怕只能依靠完善系统集成采购制度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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