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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监理工程师三大纪律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付长青  发布于:2009-05-21 09:01: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不同于一般性的监督管理,而是一项目标很明确的具体行为,它有巡视、检查、评价、控制等从旁纠偏、督促目标实现的义务。它也是一个以严密的制度为显著特征的综合管理行为。监理单位委派到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都是IT工程监理任务的执行者,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程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承担监理单位向委托方所负的义务和责任,即全面负责和领导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因此,要全面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健全监理组织,完善监理运行机制,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团队。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是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照技术规范、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工作制度和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为了做好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每一位监理人员都必须公正、客观、负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维护项目参与者各方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起到平衡作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为此,IT监理要恪守三大纪律。
  
  立场公正 保持独立
  
  公正性是监理单位顺利实施监理职能的重要条件。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人员应当排除各种干扰,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委托方(建设单位)和被监理方(承建单位),特别是当委托方和被监理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为准绳,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公正地解决和处理问题,做到“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
  
  独立性是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监理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经过资质审核和注册登记的企业,在人际关系、业务关系和经济关系上必须独立,不得同参与IT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发生利益关系或发生经营性商业联系。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监理单位和其他单位之间的利益牵制,从而保持自己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廉洁守法 秉公办事
  
  在IT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谨慎而勤勉地工作是监理人员应尽的义务,特别是监理人员在处理工程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时,一方面应坚持严格按合同办事,严格执行监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应立场公正、秉公办事,敢于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歪风邪气做斗争。
  
  科学态度 一丝不苟
  
  IT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社会性很强的综合监管工作。IT工程的专业性特点决定了监理单位必须是智力密集性的组织,应当有足够数量业务素质合格的监理人员; 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要配备计算机辅助监理的软件和硬件; 要掌握先进的监理理论、方法,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 要拥有现代化的监理手段。
  
  按国际惯例,IT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都必须具有相当的学历,并有长期从事IT工程建设工作的丰富经验,知识面广,精通专业技术与管理,通晓经济与法律,经权威机构考核合格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证书,方能取得合法资格。否则,监理单位将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这种监理单位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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