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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集采品目扩增 配置标准须及时跟进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惜 墨  发布于:2015-06-10 15:49: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财政部8月底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紧接着,又在9月上旬印发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采购计划填报时间等做了明确规定:自今年12月起,在原来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两个品目的基础上,新增7个品目,除空调机外,其余6个品目全是IT产品,分别是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和碎纸机。

 
  中央预算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初衷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首要条件是明确新增品目的配置标准。如对信息类产品的使用年限、价格上限、配置数量等予以明确规定,否则这些因素导致的资金浪费将抵消批量集中采购所带来的节支效益,批量集中采购也难以深入广泛推进。根据《通知》,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配置参考也会定期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更新。

 
  不少部门在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和上报预算时,唯恐配置落后,清单上的硬件都是功能最强、款式最新、速度最快的,以至于高配置电脑扮演打字机角色、高速彩色打印机使用率低等现象时有发生。这样做的结果,不光在于耗费大量采购资金,更在于大大增加后期的更换、维修成本。造成这种浪费的原因,归根到底在于缺乏明确的配置标准,对采购物品与实际需要之间是否匹配审核把关不严。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直行政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13版)》,对全省省级驻济南行政单位配置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两大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格设定了最高限额,对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作了限制性规定。如规定台式计算机的最高配置标准为每人1台,价格上限为每台6000元,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为6年。

 
  对于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基本配置标准,《通知》指出,集中采购机构会综合考虑预算标准、办公需要、市场行情及产业发展等因素,提出相应品目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采购需求技术服务标准报财政部,财政部在组织完成论证后发布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即将出台的基本配置标准,应着力解决上述问题,以加强资产配置标准化管理,助推批量集中采购走向成熟。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3年9月27日第1509期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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