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海关数字监控系统及业务平台迁移项目 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082号)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22 11:49: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海关数字监控系统及业务平台迁移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海关数字监控系统及业务平台迁移项目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6〕3082号 | 评审日期: | 2016年06月22日 | 公示日期: | 2016年06月22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可以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企业;(3)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4)主要采购产品(200万像素高清红外自动变焦防水网络摄像机和130万像素红外高清网络摄像机)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或者以上承包资质(包括暂三级)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三级资质以上(包含三级);(6)供应商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资质等级备案证书或具备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资质证书;(7)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二、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袁纪华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599515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1806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56 3170 161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王玮琦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66021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 2016.6.1 - 上传.doc | A | 2016年06月22日 | 461,879.00 | 内蒙古金名计算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大厦A座6层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陈剑宏 王思春 李晶 孙红梅 张翠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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