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清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2819号)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04 12:17: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清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 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清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6〕2819号 | 评审日期: | 2016年05月04日 | 公示日期: | 2016年05月04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可以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企业;(3)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4)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5)为保证该系统的稳定可靠,高清视频调度系统需与包头市公安局、自治区交警总队及全区公安高清视频调度系统互联互通互控,无缝衔接。高清混合矩阵需与全区公安矩阵联网系统互联互通互控,无缝衔接。故投标单位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MCU、高清混合矩阵、电视墙服务器、1080P高清会议终端设备的授权书、技术无缝对接承诺函及三年服务承诺函。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资质证书 6、厂家授权书、技术无缝对接承诺函及三年服务承诺函。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韩晓根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18082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1806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56 3170 161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王玮琦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66021 | 采购文件: | 交管支队高清视频调度系统招标文件4.11终稿.doc | A | 2016年05月04日 | 2,828,900.00 |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赛尔大厦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韩晓根 张辉 周茂华 金海峰 游润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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