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第二初级中学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受灵宝市豫灵镇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就灵宝市豫灵镇第二初级中学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询价文件编号:灵宝市豫灵镇第二初级中学计算机教室建设项目 HN/LB15-021
二、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4月1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三、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5年4月21日
评审地点: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询价小组成员:李平、宋建宏、杜高伟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灵宝市华中电脑销售部
供应商地址:灵宝市亚武路
项目成交金额: 136745.00元
主要成交货物规格型号:
1、计算机部分 | |||||||||||
产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备注 | |||||
计算机 | 华硕BM1AD | 25 | 台 | 4050 | 101250 | ||||||
2、计算机教室附属设备及施工部分 | |||||||||||
产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备注 | |||||
防静电地板 | 定做 | 80 | 平方 | 190 | 15200 | ||||||
投影机(含吊架) | EPSON CB-S03 | 1 | 台 | 3600 | 3600 |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艳红
联系电话:0398-885962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成交的供应商联系退还采购保证金事宜。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