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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B包)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03 21: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B包)(项目编号:理邦招字【2015】第PE-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内容:普洱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B包):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二、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 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65号(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一厅(普洱市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办公楼一楼)
四、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应具有主要设备(详见配置参数)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机构并提供良好的售后维修服务。非本省企业须在我省设有分公司并提供营业执照;
5.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6.项目和产品的保修、保养、维护和承诺。
7.质量保证期起算日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之日开始;期内所有费用包括零件,工程师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8 .提供质保期后维修保养合同及价格
9.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12小时,备件到达时间24小时
10.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采购人: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肖文  
 
联系电话:0879-213141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浩然
联 系 电 话:0879-2828106                       
传  真: 0879-2828106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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