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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标准化专项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29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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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一门式”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标准化专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1031]-6401号。

2.采购预算及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报价要求:报价要包含标准基本知识培训、建立标准体系和初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的费用。

4.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5.完成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6.采购服务内容:市级政务大厅“一门式”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原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加本项目,不受限制;若第一次报名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将延期报名,延期报名期间将不再局限于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

(3)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珠海市财政局三楼;联系人:何显华;联系电话:0756-2653852。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4.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10时00分。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10时00分。

4.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娄俊民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海湾花园牌楼29栋2楼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0756-3323699                                         

 

采购人: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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