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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17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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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NBM-2016-G045

    2、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主要包括1670万页诉讼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和系统挂接等相关工作,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对经数字化处理后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刻录形成光盘文件;年代久远的破损卷宗在数字化前进行修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18万元,所有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人名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    

       项目联系人:李涛        联系方式:0537-5175603

        6、招标代理机构:兖州市方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兖州市青州路21-2号

    联 系 人:唐淑娜         联系电话:1509279773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应当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类)乙级以上资质,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含软件)和能力,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5、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2、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1118日—201612809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四、重要说明

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对于划分标段的项目,投标人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公告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段,因误报、漏报项目标段而带来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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