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数据数字化建设项目【XYZC2016(GL)-A008】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16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数据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信息数据数字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YZC2016(GL)-A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71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志玲路345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0773-6222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0773-282713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1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数据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息数据数字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YZC2016(GL)-A008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服   物   名  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信息数据数字化建设项目

纸质诉讼档案数字化服务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数据信息著录服务

3

数据刻盘备份服务

4

数据处理服务

5

档案数字化实施软件

6

IT电脑硬盘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25000.00元。

五、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2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账号:210 3203 1192 0103 3095),并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及单位信息)传真至我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以免造成工作延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伍仟贰佰伍拾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账    号:210 3203 1192 0103 3095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志玲路345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73-62223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项目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3、监督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