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清远市数字档案馆档案资源库建设(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10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档案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清远市数字档案馆档案资源库建设(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QY03ZC8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数字档案馆档案资源库建设(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内容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

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人民币250万元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1.220167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1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1.3、2016年7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2016年7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  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  2010年至今(若投标人是2010年之后成立的,则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档案复印件、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4、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

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注: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 司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清远市档案局

地址: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3418

传真:0763-3363418

邮编:511500

(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 002-8020

传真:0763-3813090

邮编:5115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 002-802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0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