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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城医院数字化X线摄影装置(DR)系统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07 08: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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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东城医院数字化X线摄影装置(DR)系统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东城医院

地址:东营市胶州路108号

联系方式:0546-8318661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0546-7762502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308#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东城医院数字化X线摄影装置(DR)系统。采购项目预算资金60万元人民币。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国家机关部门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投标人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三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国青    陈红梅

联系电话:0546-7762502

 

附件1: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附件2:报名表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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