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门禁及视频智能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门禁及视频智能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门禁及视频智能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HL-HZ-2016-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7811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安惠大道十三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0752-5385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0752-7811009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东平大道49号东平广场东晖城建大厦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34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0:11 至 2016年10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东平大道49号东平广场东晖城建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现场购买、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4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大亚湾检察院预防科咨询电话:0752-5568285)备注: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封面应注明“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门禁及视频智能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东平大道49号东平广场东晖城建大厦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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