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和审判档案数字化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和审判档案数字化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和审判档案数字化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JTCB(2016)143号
二、招标内容:
1包:新建1个数字法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包:审判档案数字化软硬件设施;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620000.00元(大写:陆贰贰万元整)
1包: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
2包:270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平台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倪兴光 联系电话:13209403890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戴学福 联系电话:0937-2633123 18298739096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宏兴嘉园9号楼3单元3-3-1室
九、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投标保证金金额:
1包:¥500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
2包:¥500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开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10月17日16:3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一、是否PPP项目:否。
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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