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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及执行远程调度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8-31 1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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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8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数字法庭、执行远程调度系统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1610020035
项目联系人:崔小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3-4161317
采购人:尚义县法院
采购人地址:尚义县迎宾大道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7703137791
代理机构:河北恒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左岸国际写字楼6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4161317
预算金额:34.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0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恒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左岸国际写字楼618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证明函、远程调度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015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三个月)、2015年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三个月)、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报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有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证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份),到河北恒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资格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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