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信息化建设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信息化建设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15时
四、招标人
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 13854677858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3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160#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新审判综合楼信息化建设,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496.19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四个包,A包为数字审委会系统和触控查询系统,预算资金77.8万元人民币;B包为庭审公告显示系统,预算资金40万元人民币;C包为容灾备份及高清显示系统,预算资金140.33万元;D包为高清科技法庭、高清投影、数据服务器及机房虚拟化、网络安全设备,预算资金238.06万元。
一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八、各分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各分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三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晟林 李志民
联系电话:0546-6098173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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