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93号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1.2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1.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4采购内容:通过新建180处重点部位监控并改造50处监控等,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范围和清晰度(具体内容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工 期:60日历天;
1.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3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2.4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6年7月25日— 2016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695929079 电 话:18537156876、0371-86186928
八、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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