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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和门禁系统建设工程 (采购编号:GZXY201613)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和门禁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XY2016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和门禁系统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28.82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开标室。

   五、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4日10时00分。

   六、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开标室。

   七、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方法: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3)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4)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一级资质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6)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7)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同时携带原件核对。

  八、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止)。如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西六路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4-8360993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754—88788385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开标室

  邮箱:guzhxiye@163.com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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