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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寿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15 10: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30020064
项目联系人:许会荣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99239
采购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521315
代理机构:石家庄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B座1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99239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2、 应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安防工程壹级资质证书,外省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备案并取得相关备案证明材料。3、 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系统主要硬件设备(摄像机、大屏幕显示系统、视频综合平台、磁盘阵列、硬盘)要求采用同一品牌,并提供生产商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检测报告;4、 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软件生产(制造)商(数字城管系统软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软件生产(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数字城管软件著作权证书、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软件生产(制造)商公章;5、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委托多家投标人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获取授权日期最早者为该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6、 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现场购买: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安防工程壹级资质证书,外省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备案并取得相关备案证明材料。③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软件生产商的数字城管软件著作权证书、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⑦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此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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