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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电子宗卷与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1: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6-42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电子宗卷与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电子宗卷与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6-42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数字化加工2016电子卷宗(具体工作内容按需方要求)与已归档入库的纸质档案、音视频数据材料等(含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卷宗),均以 A4 纸张折算。

2.2 采购数量:一批。

2.3 预算金额:76.6 万元

2.4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工作包括2016年案件电子卷宗制作与提档交接、目录编排、拆分卷、破损修补、全卷扫描、装订等。图像优化、OCR 双层图像识别、著录案件检索信息、著录电子目录、数据挂接、装卷、上架管理等,以上电子文本须输入到相关指定软件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3具有 2012 1 1 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66日至20166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楼)。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套。

    4.5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本企业人员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近三个月完税凭证、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类似项目业绩、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申请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等均须出示原件。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62814:30 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巩义市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址:巩义市杜甫路20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5952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联 系 人: 李女士、张先生

    话:0371-60992507                             

巩义市人民法院

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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