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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2015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GXTC-1555025)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04 14: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2015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内容、预算价与服务期

招标内容信息系统软硬件运行维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 务 期:12个月

预    算:280万元

三、投标资格

1.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1.4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1.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555元人民币,外埠邮购另加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和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购须传真的格式附后)

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即日起至20156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前台。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6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层第4会议室

八、此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 

    编:100044

  人:江子扬   李歆然

    话:010-88354433396、420               

    真:010-88356025  

电子信箱codile@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64

邮购须传真的格式:

1、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手  机

 

2、邮购凭证

此处粘贴电汇、转账等汇款凭证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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