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采购(分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4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嵩县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采购(分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29号。
二、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嵩县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采购(分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30万元,共分一个标段,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电子病历系统、LIS系统)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
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具备电子病历系统、LIS系统知识产权证书。(生产商须提供证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10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日1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商须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和LIS系统知识产权证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和LIS系统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人联系电话: 陈先生 13663892222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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