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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14部队值班室信息化改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14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值班室信息化改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值班室信息化改建项目

项目编号:LNTYCG201605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翠

项目联系电话:0416-45901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14部队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14部队

联系方式:曹先生 0416-8450071转650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柏翠 0416-4590111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值班室信息化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14部队委托,对值班室信息化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TYCG2016051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

包号

采购内容

1

液晶显示单元、综合数字业务控制器(大屏处理器)、控制软件产品等采购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1.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日历日)之内完成设备供货及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合同估算价:45.5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以上;

4.2、投标方可为生产商、代理商或集成商,集成商、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液晶显示单元、综合数字业务控制器(大屏处理器)、控制软件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给予投标方有效的授权资料。

    4.4须具有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

    4.5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资料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原件)、提供设备必须是原厂正品,由厂家直接提供或由厂家授权的公司提供,并出具相关证明、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领取竞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即日起至 20165 23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持报名资料到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6月 13 10 : 00  (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14部队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416-8450071转6503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项目联系人:柏翠

联系电话: 0416-4590111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4.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以上;4.2、投标方可为生产商、代理商或集成商,集成商、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液晶显示单元、综合数字业务控制器(大屏处理器)、控制软件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给予投标方有效的授权资料。 4.4须具有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 4.5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报名资料到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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