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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森林总队比选邀请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0:12: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森林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森林总队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编号:WJ-2016-0500-A01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森林总队2016至2017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三、比选内容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森林总队所属采购项目2016年至2017年度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采购咨询

根据采购项目以及采购工作主管部门管理、审计的特点,进行前期策划和统筹安排,分析市场情况,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

采购实施

按照各类别采购项目和采购方式的管理程序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3

采购管理

根据采购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

4

其他服务

协助采购人做好采购工作中的联络联系和沟通协调工作。

 
  2、具体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比选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商的应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项目服务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服务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比选文件所规定的应答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择优选取5家具有符合比选文件资质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依法注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同时具有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且上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上述所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5、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代理合同(或协议)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为解放军、武警部队或公安部代理过一个采购项目采购代理业务;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7、按本邀请书的规定获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 5月19日至 5月 24 日,上午9:00至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九号二楼物资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爱斌  舒晓林
 
  电  话: 028-65002332.    65002333
 
  3、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六、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1、应答截止时间:2016年 6月 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九号二楼物资采购中心办公室。
 
  七、采购人相关信息
 
  1、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森林总队;
 
  2、详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九号二楼物资采购中心办公室。
 
  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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